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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民网上宪法法律知识普及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10 10:49:21信息来源:山东法制网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司法厅
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省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民网上宪法法律知识普及竞赛活动的通知

 鲁普法办〔2018〕17号

各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司法局、国资监管机构、普法办,省直各部门,济南铁路局集团公司、胜利油田、齐鲁石化公司普法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宪法宣传教育工作覆盖面、渗透力,促进宪法法治意识落细落小落实,省普法办等部门决定联合举办全民网上宪法法律知识普及竞赛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宪法在我心中。
    二、时间安排
    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1月20日。
    三、组织实施
    活动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国资委、省普法办联合主办,山东意创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承办。主办单位负责拟定试题、制定规则、监督推进等工作,承办单位具体负责活动实施。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筹备阶段。2018年11月中旬,省普法办协调主办单位会签活动通知;2018年11月底前,汇总竞赛试题、拟定竞赛规则,承办单位完成研发测试竞赛平台、建设竞赛试题库、建立手机APP学法竞赛客户端等工作。2018年12月4日前后,举办全民网上宪法法律知识普及竞赛活动启动仪式。
    2.实施阶段。2018年12月上旬,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对做好组织参赛工作进行动员部署。2018年12月10日零时至25日24时为学习阶段,2018年12月26日零时至2019年1月20日24时为竞赛阶段,参赛选手可随时通过手机注册安装“良法APP”(通过应用宝、360手机助手等应用商店搜索“良法”下载注册),选择进入竞赛活动,完善相关注册资料后,点击“我要学习”,在线学习宪法法律知识,点击“我要竞赛”,在线参与竞赛答题,实时查看竞赛成绩并分享好友。2018年12月25日24时前,只开放“我要学习”窗口,2018年12月26日零时起开放“我要竞赛”窗口,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参与活动人数按参加竞赛人数统计。
    3.总结阶段。2019年1月下旬,汇总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参赛情况。2月中旬,活动组委会组织个人奖抽奖、团体奖评选,通过“良法”网站公布获奖结果。个人奖分一、二、三等奖三个奖项,团体奖分组织奖、特别贡献奖两个奖项,2月下旬,获奖个人、团体通过“良法”网站打印获奖证书。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举办全民网上宪法法律知识普及竞赛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部署要求,深化全民宪法法治教育重要举措,也是服务推进法治中国、法治山东建设,提高公民法治素养务实之举,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因地制宜、精心组织,周密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工作组织领导,突出做好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和省属企业、村居社区干部群众参学参赛工作,力求最大限度激励引导公民参与到活动中来,推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2.加强协调、扎实推进。这次全民网上宪法法律知识普及竞赛活动是我省“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项重要内容,活动时间跨度大、工作头绪多、涉及范围广,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普法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协调指导,全力推动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各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司法局、国资监管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努力为活动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3.强化督导、务求实效。省普法办将开展全民网上宪法法律知识普及竞赛活动纳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工作调度、推进制度,加强工作指导督促,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请于2019年1月30日前报省普法办(联系人:程文静,电话:0531-82923411,传真:0531-82962464,邮箱:sdspfbgs@163.com)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司法厅
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省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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